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公告编号:2012-045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框架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 江
苏省电力公司物资采购与配送中心(以下简称“买方”)双方授权代表于 2012
年 10 月 8 日签订了加盖双方公章的《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
额合计为人民币 53,405,586 元。至此,合同正式生效。公司董事会现将合同主
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自 2012 年 10 月 8 日起,尚无固定的终止期限;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合同只是框架性规定,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名称: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采购与配送中心
注册地: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 20 号
法定代表人:陈钧
主营业务:电力设备
当事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2011 年 3557.62 万
元,2010 年 4287.52 万元,2009 年 833.87 万元。
当事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采购与配送中心为江苏省电力公司下属
企业,具有良好的信用及财务状况,亦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具体内容
鉴于买方有意向卖方采购本合同附件中设备/材料(简称“合同货物”,用于
江苏省电力公司电力项目的生产建设,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合同货物,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
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53,405,586 元( 含税) ,分预付款、到货款、投运款
和质保金四次支付,支付比例为 1:8:0:1。
本合同生效后,卖方应按照《工作联系单》所列合同履约及监造部门( 单位)
报送合同履约情况和买方拟进行监造的合同货物的生产监造信息。
卖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供应合同货物、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承担质量保证
责任。买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经协商
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仲裁:提交买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在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买方执一份,卖方执一份。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53,405,586 元,若合同得以顺利履行,将对公
司 2012 年起的业绩产生一定的正面积极影响。
2、以上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