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公告编号:2012-022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姚建华先生作为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3%以上的股东,于 2012 年
03 月 08 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①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苏州电力电
容器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的议案》;②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两个提案提交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 年度股东
大会于 2012 年 03 月 19 日上午 0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
38,57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数的 69.8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建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
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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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通过《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独立董事尹锦泉先生由于身体原因,授权董事褚晟先生在本次会议上宣读
了《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本报告内容请详见2012年02月21日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8,57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二) 审议通过《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8,57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三) 审议通过《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8,57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四) 审议通过《2011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8,57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五) 审议通过《201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8,57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8,57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七) 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8,57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八) 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苏州电力电容器有
限公司 100%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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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 38,57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九) 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8,57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唐海燕律师、施熠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0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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