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节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42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的进展情况
2023 年 6 月 24 日,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节
能环境”)在工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中共计 2,599,561.17
元资金被陕西鼎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鼎翰”)申请冻结,原因
系陕西鼎翰对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四冶”)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提起诉讼,我公司作为发包人被列为共同被告。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2023-45)。
2024 年 4 月 3 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案件终审(二审)判决,
我公司胜诉,胜诉后我司向银行提出解除账户保全申请。2024 年 5 月 20 日,本
案被保全账户解除冻结。
上述资金解除冻结后,因子公司中节能(唐山)环保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唐山装备”)与合肥荣事达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荣事达”)诉
讼事宜,该笔资金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被轮候冻结。该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2024-35)。
二、本次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性质 本次被冻结金额(元)
****和平门支行 6105****1763 募集资金专户 680,204.86
****开发区支行 3700****7822 募集资金专户 3,569,263.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共冻结 4,249,468.27 元(含轮候冻
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03%,均系因
唐山装备与合肥荣事达诉讼事宜冻结。该募集资金账户非公司日常经营用主要账户,上述冻结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完成募集配套资金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宜,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披露的《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上述开户行为“****和平门支行”的账户系为实施此次配套募集资金所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子公司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之一“现有生产设施的技改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全
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11)。上述开户行为“****开发区支行”的账户系公司前期为实施“现有生产设施的技改项目”所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项冻结资金的事项进展,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该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上述冻结涉及的诉讼事由系唐山装备自主经营行为产生的,公司与唐山装备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不应对子公司涉及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肥荣事达将公司列为被告主体不适格,对公司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损害了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保留追究原告冻结错误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维护公司权益。
四、备查文件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陕 01 民终 1823 号)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