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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境: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7

节能环境: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节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12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环境”或“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临时)于 2024 年 2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2 月 1 日以邮件、书面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表决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监事 3 人,授权委托 0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利娟女士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分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 3%以上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王利娟、郭珊珊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审核,王利娟女士与郭珊珊女士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二人均具备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资格。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确定王利娟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同意确定郭珊珊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利娟女士,1972 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业务经理、企业管理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等。现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202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利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2、郭珊珊女士,1982 年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高级业
务经理;2019 年 10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
部绩效考核处高级经理;2021 年 5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
公司审计部评价处处室负责人(副处档);2022 年 5 月至今,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评价处处室负责人(正处档)。

  郭珊珊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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