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节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06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征集董事候选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将第八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八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七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七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即2024年1月26日17时前)按本公告载明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入围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符合资格的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审核后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不迟于发布召开关于换届选举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6、在第八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候选人选举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要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外,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2)具有会计、审 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3)具有经济管理 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中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且按照相关规定未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企业。
(9)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10)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2)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13)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
(1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推荐独立
董事候选人,则需同时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提名董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如有,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原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电子邮件或邮寄三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24 年 1 月 26 日 17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电子邮件或邮
寄至(以收件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顾蓉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6531386
联系邮箱:gurong@cecep.cn
联系传真:029-86531333
联系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98号
邮 编: 710018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9 日
附件 1: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类别前打“√”)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
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
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
专业背景、从业经验等)
其他说明(如有)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是否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候选人关于同意 接受 提名的承诺
拟提名本人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
人同意接受提名,并根据有关规定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
二、提名人披露的关于本人的资料真实、完整;
三、本人当选董事后,将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特此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