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与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对《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标题及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 中文全称: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1 司 英 文 全 称 : CECEP ENVIRONMENTAL
英 文 全 称 : CECEP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LTD.
PROTECTION EQUIPMENT CO.,LTD.
2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27,244,052 元。 2,606,198,010 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是: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的开发、 围是: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节能、
制造、销售;节能环保及机电装备成套、 环保技术与装备的开发、制造、销售;节
工程总承包业务及运营服务,机电工程、 能环保及机电装备成套、工程总承包业务
环保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的 及运营服务,机电工程、环保工程、市政
设计、施工及总承包;光机电一体化装 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总承
3 备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自动控 包;光机电一体化装备的设计、开发、制
制技术与装置的开发、制造、销售;计 造、销售;自动控制技术与装置的开发、
算机和信息技术及软件开发、销售;工 制造、销售;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及软件开
艺技术研究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 发、销售;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工艺技术
术培训(仅限本系统内部员工)与技术 研究及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服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技术培训(仅限本系统内部员工)与技术
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采购及销售 服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业务;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 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自营、代理各类商品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家禁止或限制的进出口货物和技术除 和技术采购及销售业务;各类商品和技术
外);管道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 的进出口经营(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进出口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货物和技术除外);管道进料加工和“三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一补”业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以及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4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427,244,052 股,均为普通股。 2,606,198,010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