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中环装备 公告编号:2022-01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积极配合并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西安市政府防疫工作要求,同时保证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维护股东及公众安全,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视频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21年12月1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4日(星期二)下午15:00以现场方式、视频方式(疫情防控需要)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视频参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3名,代表股份195,945,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627%;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37,579,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57%。以现场会议及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158,366,37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067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所持股份37,579,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57%。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视频参会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分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何曙明先生、齐连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1.1选举何曙明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93,429,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16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5,063,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3.3048%。何曙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齐连澎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93,430,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165%。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5,064,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075%。齐连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王嘉欣、牛晨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