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中环装备 公告编号:2018-62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中环装备”)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通过《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5,154,7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541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 080****418 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 080****466 中机国际(西安)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4 005****346 边芳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15日至登记日:2018年6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98号
3、咨询联系人:齐岳
4、咨询电话:029-86531386
七、备查文件
1、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