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9 证券简称:晓程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3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6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1,302,3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67%。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代理人共5名(其中2名代理人受2名股东委托,合计6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0,522,9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79,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丁晓建先生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297,9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77,3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71%;反对4,4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9%;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297,9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77,3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71%;反对4,4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9%;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297,9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77,3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71%;反对4,4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9%;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297,9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77,3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71%;反对4,4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9%;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297,9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77,3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71%;反对4,4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9%;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297,9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77,3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71%;反对4,4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9%;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296,6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76,0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08%;反对4,4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9%;弃权1,3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3%。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签署加纳燃气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302,3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81,7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