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9 证券简称:福星晓程 公告编号:2014-043
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星晓程”)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同意控股股东程毅先
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并于2014年8月1日与程毅先生签订了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程毅先生基本情况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生,大学学历,工程师。1987年8月
-1990年9月为北京重型机器厂工程师,1990年10月-1993年9月任北京地区研究
咨询中心设计室主任,1993年10月至2000年8月任晓程工贸总经理,2000年8月至
2011年4月任福星晓程董事、总经理,2007年起兼任富根智能董事长、总经理;
2011年5月至今任福星晓程董事长;2011年9月起兼任晓程加纳电力公司董事长。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0,960万股,其中程毅先生持有3,150万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8.74%,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程毅先生认购
公司发行的全部不超过1000万股股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
超过11,960万股,其中程毅先生持有不超过4,1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不超
过34.70%,仍处于控股股东地位。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表决情况
在公司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时,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1、发行人:福星晓程
2、认购人:程毅
3、签订时间:2014年8月1日
(二)认购方式及数量、认购价格、支付方式
1、认购方式及数量:程毅以现金方式认购福星晓程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不超过1,000万股(含1,000万股)。若福星晓程股票在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程毅认购
的股数将因此进行调整。
2、认购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90%。乙方的认购价格为
25.82元/股。若福星晓程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福星晓程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程毅应按照福星晓程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
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认股款足额汇入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三)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合同由双方签署,并且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福星晓程董事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本合同;
2、福星晓程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本合同;
3、律师出具关于本次发行免予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豁免要约收
购申请的专项核查意见;
4、福星晓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上述任何一个条件未得到满足,《股份认购合同》将自行终止;上述条件均
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合同生效日。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或违反本合同所作承诺或保证的,或所作承诺或保
证存在虚假、重大遗漏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本
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者
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
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合同签订后,除不
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应履行的
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应按照法律规
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程毅之股份认购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福星晓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