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1—140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又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 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庆国先生主持,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27 日下午 14:5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城晨光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25 人,代表公司股份
185,737,347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62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57,397,076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73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8 人,代表公司股份 128,354,471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917%;参加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17 人,代表公司股份 57,382,876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706%。公司部
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737,2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7,396,9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委派律师戴文东、侍文文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