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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生物: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3

晨光生物: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6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又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发出
 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 集,董事长卢庆国先生主持,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13 日下午 14:2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城晨光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4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44 人,代表公司股份
 167,799,009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95%(注:公司股份总数为
 563,080,506 股,减去不享有表决权的回购股份 30,306,515 股,即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为 532,773,991 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 33,189,297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0%。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或授权代表共 11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4,687,806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80%;参加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33 人,代表公司股份
33,111,203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1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7,012,9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15%;
反对 786,0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8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2,403,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315%;反对 786,0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7,012,9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15%;
反对 786,0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8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2,403,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315%;反对 786,0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6,888,2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72%;
反对 908,5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15%;弃权 2,2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2,278,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558%;反对 908,5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76%;弃权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6,986,6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9%;
反对 788,1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7%;弃权 24,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2,376,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52%;反对 788,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5%;弃权 2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6,990,9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84%;
反对 786,0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85%;弃权 2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2,381,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652%;反对 786,0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85%;弃权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7,012,9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15%;
反对 786,0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8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2,403,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315%;反对 786,0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融资机构申请办理各类融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7,012,9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15%;
反对 786,0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8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2,403,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315%;反对 786,0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7,012,9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15%;
反对 786,0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8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2,403,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315%;反对 786,0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7,010,7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02%;
反对 788,2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8%;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2,401,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248%;反对 788,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7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运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6,986,1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6%;
反对 812,8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2,376,40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507%;反对 812,8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4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7,012,9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15%;
反对 786,0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8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2,403,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315%;反对 786,0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6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委派律师戴文东、侍文文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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