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0—102
债券代码:123055 债券简称:晨光转债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9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015.50 万元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1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3,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000 万元,扣除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955,660.36 元(不含税),本次共募集资金净额 为 619,044,339.64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确认,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第 02002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 集资金设立了专户存储。
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 18,004.43 万元,募集资金
余额 43,9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
(万元) 额(万元)
1 天然植物综合提取一体化项目(一期) 51,648.43 4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69,648.43 63,000.00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少于拟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部分,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予以解决。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自 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23 日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日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 10,015.50 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10,015.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拟置换
入总额 投入含税金额 金额
1 天然植物综合提取一体化项目 45,000.00 10,015.50 10,015.50
(一期)
合计 45,000.00 10,015.50 10,015.50
上述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25043 号)。
四、相关审核和核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015.5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
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015.5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项目前期预先向募投项目投入自筹资金,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10,015.5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25043 号),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报告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 20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015.5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