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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生物: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2

晨光生物: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0—063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发出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又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发出
 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 集,董事长卢庆国先生主持,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2 日 14:2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城晨光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21 人,代表公司股份
 174,895,145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184%(注:公司股份总数为
 511,867,534 股,减去不享有表决权的回购股份 30,306,515 股,即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为 481,561,019 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 38,883,880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4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或授权代表共 10 人,代表公司股份 116,226,105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353%;参加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11 人,代表公司股份
58,669,040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3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882,1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8,870,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882,1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8,870,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882,1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8,870,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882,1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
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8,870,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6%;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882,1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
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8,870,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6%;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882,1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
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8,870,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6%;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融资机构申请办理各类融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882,1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
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8,870,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6%;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改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882,1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8,870,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4%。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882,1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
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8,870,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6%;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882,1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
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8,870,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6%;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882,1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
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8,870,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6%;反对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姚启明、胡冬阳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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