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22-037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2 年 7 月 15 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8 月 1 日下午 13:30 在石家庄湘江道
25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8 月 1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8 月 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104 人,代表股份 160,190,174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29.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95,177,97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7.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99 人,代表股份 65,012,19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1.9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00 人,代表股份 75,145,63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3.78%。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股东公开征集表决
权的公告》,公司股东深圳市信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征集人向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征集投票权。深圳市信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了 1 名股东的委托材料,代表股份数 3,958,9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李玉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全部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表决结果,高群先生、侯宝军先生、江喜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高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7,826,90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61.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797,029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2.35%。
2、选举侯宝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7,837,71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61.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807,83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2.37%。
3、选举江喜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7,671,02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6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641,14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2.15%。
(二)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表决结果,安泽嘉先生、吕慧女生、赵亚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安泽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7,660,20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6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630,329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2.13%。
2、选举吕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7,671,21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6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641,33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2.15%。
3、选举赵亚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97,671,22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6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641,35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2.15%。
(三)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根据表决结果,徐晓风女生、杨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徐晓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96,283,61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6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253,739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0.30%。
2、选举杨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96,292,61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6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262,74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0.3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孙丽珠律师、储晓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