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22-031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7 月 14 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高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经投票表决,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推荐,监事会同意补选徐晓风女士、杨红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徐晓风:女,中国国籍,1990 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21 年 2 月至
今任上海光和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2 年 2 月至今任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经理。
截至目前,徐晓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担任经理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徐晓风女士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杨红:女,中国国籍,1972 年出生,高级会计师,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
位,2003 年毕业于新疆财经大学;1993 年 7 月-2013 年 1 月先后担任新疆八一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2013 年 2 月-2020 年 9 月担任新疆现代特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 5 月-2020 年 9 月在新疆现代特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
事及财务总监;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新疆玖通志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新疆会计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新疆科技厅高新企业认定及项目评审财务专家,独立撰写并先后在省级财会杂志上发表会计专业论文 9 篇,曾获得省级优秀论文三等奖,曾获得新疆会计学会先进财务工作者及新疆上市公司优秀财务经理。
截至目前,杨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红女士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