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18-036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4,395,3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344,395,34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51,032,550股。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7月1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7月17日。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变动前股本 本次转增股本 变动后股本
序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号
(%)
1 有限售条件流通 48,211,272 14.00 28,926,763 77,138,035 14.00
股
2 无限售条件流通 296,184,072 86.00 177,710,443 473,894,515 86.00
股
3 股份总数 344,395,344 100 206,637,206 551,032,55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51,032,550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415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石家庄市湘江道251号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孟利利、皇甫晓飞
咨询电话:0311—85323900
传真:0311-85329383
九、备查文件
1、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