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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37 深市 先河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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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公告日期:2010-08-30

声明: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
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ebei Sailher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High-tech Co., Ltd.
(河北省石家庄市湘江道25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 申报稿) 
声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
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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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发行数量 3,000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 12,000万股
每股面值 1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
限、股东对所持股份自
愿锁定的承诺: 
1、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李玉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香计、范
朝和陈荣强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收购该部分股份;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 本公司股东邢金生和马越超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3、 本公司股东北京科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和上海正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先河环保完成增资扩股
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2009年4月27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先河环保的股份,也不由先河环保收
购该部分股份。
4、 本公司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余自然人股东承
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
份。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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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
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首次发行并上市后, 北京科桥投资
顾问有限公司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6、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
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7、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河北先河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京国资[2009]300号),
北京科桥与红塔创投须在先河环保发行前就国有股转持事宜向全国
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做出承诺,即北京科桥将持有的先河环保
997,083股国有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红塔创投作
为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其转持股份义务由其国有出资人云南红塔
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按相当于702,552股的资金额上缴中央金库。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 【】 月 【】 日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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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应特别关注本公司的以下风险及其它重要事项,并认真阅读本招股
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2009年8月24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
股票完成后, 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二、 主要风险因素
1、产业政策与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变动的风险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中国由于污染气体排放、污水排放等导致的环境问题日
益突出,并且在全球范围内要求改善环境的呼声也日趋高涨。 当前国内环境监测
仪器行业的发展动力主要是国家对于环保的重视以及一系列产业政策的驱动。具
体来讲,首先国家加大了环保行业的投资力度,政府采购金额增加,预期“十一
五”期间国家环保投资将达到 1.4 万亿元。公司主导产品空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水质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酸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以及数字应急监测车大多为政府
采购,因此相关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的波动将直接影响以上系列产品的盈利状况;
其次,国家加大了环境监管与执法力度,间接地促进了企业对于污染源监测领域
的投入,公司的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和污水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多由污染源企业
采购,因此,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的变动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
2、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 发行人享受软件销售增值税退税和所得税减免两种税收优惠。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和 2010 年 1-6 月, 发行人享受软件销售增值税退税
收入分别为 521.23 万元、 425.17 万元、 672.98 万元和 169.29 万元,占同期合
并报表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62.35%、 17.99%、 20.17%和 9.30%。同期,发行人及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享受的所得税减免额为 190.74 万元、244.59 万元、
334.69 万元和 208.54 万元, 分别占当期合并报表净利润的 22.82%、 10.35%、
10.03%和 11.46%。报告期,两项税收优惠合计对发行人当期合并报表净利润的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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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分别为 85.16%、 28.34%、 30.20%和 20.76%。 随着公司营业规模的扩大,盈
利能力的不断提高,上述税收优惠对公司的盈利情况的影响在大幅减小。从 08
年及 09 年的情况看, 税收优惠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已降到 30%左右。
本公司注册地在石家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为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
业,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
政策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 2000 年下发的《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
政策》(国发[2000]18 号,以下简称“ 18 号文”)以及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于 2000
年下发的《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0]25 号)的规定,“自 2000 年 6 月 24 日起至 2010 年底以前,对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同时,根据《 关于
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174 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用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嵌入的软件产品,仍可按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
题的通知》 (财税[2000]25 号)有关规定,凡是分别核算其成本的,按照其占总
成本的比例,享受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不予退
税”。 公司为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软件企业,目前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
超过 3%的部分即征即退政策。
按照财税[2000]25 号和 18 号文的规定,公司享受的软件销售增值税退税返
还将于 2010 年底到期,如果国家届时实行新的软件企业税收政策或高新技术企
业的优惠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对本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信息产业
科技发展“ 十一五” 规划和 2020 年中长期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到 2020 年我国
信息产业的发展重点和鼓励原则, 为解决 18 号文于 2010 年到期的问题,保持政
策的连续性,继续完善软件产业政策环境,国家正在制定《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
发展条例》、《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进
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新政策。
2008 年 1 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
实行鼓励发展高新技术等以产业优惠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对国家需要重点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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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 15%的优惠税率。
从 08 年及 09 年的经营情况看,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大和盈利能力的
不断增强,上述两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净利润的影响已大幅下降,但对发行人的经
营业绩仍然存在影响,发行人仍然面临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
3、经营季节性特征相关的风险
公司经营特征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波动。 首先是产品销售订单具有季节
性, 报告期内公司上半年的订单金额约占全年订单金额的 25%左右,而下半年订
单金额占全年订单金额的比例可达 75%左右; 最近三年内,公司上半年实现的收
入约占全年收入总额的 30%左右, 而第四季度实现的收入占全年收入的 50%左右。
其次是公司销售回款季度差异较大,公司最近三年上半年销售回款约占全年总销
售回款的 30%左右,而第四季度销售回款约占全年总销售回款的 45%左右。 因此,
公司生产经营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呈季节性波动是由于公司产品销售以政府采购为主,因而受政
府用款计划的影响。由于环境监测设备的用户以地方环保局、环境监测站以及污
染源排放企业(污染源排放企业采购的环境监测设备通常需要符合地方环保局的
监测要求,以便各地统一管理,因此部分地区的污染源企业是通过当地环保局统
一招标采购)为主,因此公司产品销售大部分通过政府采购。由于各地财政资金
从预算审批到实际拨款有一定的时间周期(通常上半年预算审批,下半年根据合
同执行情况拨付货款),从而导致了公司的订单及销售回款呈季节性波动。
报告期,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全年的比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1-6 月 2007 年 1-6 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 7,033.45 - 3,859.27 28.13% 3,053.95 28.18% 1,720.46 26.94%
净利润 1,820.40 - 838.99 25.14% 420.18 17.78% 196.01 23.45%
(注:上表中 200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