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将作如下主要修订:
修订前的《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 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
实行累积投票制。 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 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
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由单独持有 董事(除独立董事外)、监事的提名方式和 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向董 程序:由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 事会、监事会分别提出,经董事会、监事会 股份的股东向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提出,经 分别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向 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
股东大会提出审议并批准。 监事会分别向股东大会提出审议并批准。独
董事会、监事会可以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 立董事的提名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及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董事会、监事会可以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 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
事项; 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聘任或 书;根据总经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总经理的工作;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
作。公司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 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作。公司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 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董事占多数,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且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 董事占多数,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其中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
东大会审议。 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
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聘任或者解聘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委员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人员;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 “以内”,都含本数;“以外”、“低于”“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不含本数。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