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杨明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明辉先生因工作安排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的职务。辞任后,杨明辉先生仍在公司任职。公司董事会对杨明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杨明辉先生原定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5 年5 月 22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明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杨明辉先生离任后还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毛大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毛大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辞任财务总监的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此外,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及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辛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卢信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审查,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中,董事会秘书卢信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发现有《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简历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毛大栋,男,1973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1 年 3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深圳石
化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成本会计、总账会计、会计主管;2006 年 6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橡果国际(ATV,纽交所上市)旗下上海好记星深圳公司财务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橡果国际(ATV)旗下益阳宇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深圳)
财务经理。2011 年 5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本公司财务经理;2014 年 6 月至 2016
年 9 月,曾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3
年 4 月,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毛大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41,00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毛大栋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刘辛男,男,1981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11 年 3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
杜邦太阳能(深圳)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微软
(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安费诺精密连接器
(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深圳前海易购科创智
能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辛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辛男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卢信,男,1987 年出生,本科学历。自 2011 年起先后就职于华侨城(亚
洲)控股有限公司、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等,担任投资者关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2023 年 4 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卢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卢信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