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维通信”)于 2021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计,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45,219,041.61 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803,051,955.54 元,减去 2019 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 48,431,998.30 元后,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2,334,918,912.25 元,
期末资本公积 303,280,568.25 元。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72,406,272.42 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彭浩先生提议,鉴于目前公司良好的成长性,在充分考虑公司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规划,为了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提出现金分红的分配预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21 年 4 月 22 日总股本 967,568,638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96,756,863.8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 2021 年发展规划制定,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核查后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并考虑公司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规划,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回报公司全体股东,提出现金分红的分配预案。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在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