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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36 深市 信维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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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1号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6

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8-036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1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1号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中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概况及进展

    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12

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题。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立两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委托信托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号及2号(具体名称以最终生效的合同为准)进行管理,其中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号及2号的规模上限分别为260,000.00万元(含)和70,000.00万元(含),合计资金总额上限为330,000.00万元,其中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165,000.00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1月31日、2月23日、3月6日、3月15日、4月18日及5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告编号:2018-004、2018-008、2018-010 、2018-011、2018-017及2018-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中资金规模为7亿元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2号(即云信-锐意2017-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8年3

月14日完成股票购买,具体详情可见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云信-锐意2017-1号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中资金规模上限为26亿元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1号未正式成立,并于2018年6月5日终止。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1号终止的原因

    2017年12月21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议案后,公司一直积极与多家银行、信托管理机构沟通,同时推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号和2号的实施工作,力争尽快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在3月14日完成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号全部股票的购买后,公司继续推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号的各方沟通工作,但是鉴于近期金融监管政策的变化、资管新规及资金成本上升的影响,经多次与各方深入沟通和交流,同时反复征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号拟参与人的意见后,最终确认无法在2018年6月21日实施到期日前完成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号的操作,因此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1号。

    三、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1号,是综合考虑目前监管政策、

市场环境以及拟参与人的实际情况后,经审慎研究作出的决定;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2017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3、公司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1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公司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1号。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1、公司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1号,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2017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2、公司审议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1号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综合考虑目前监管政策、市场环境以及员工实际情况等因素,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1号。

    四、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1号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1号,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

规划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未来不排除将根据监管政策和环境的变化、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员工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继续践行公司合伙人文化的理念,持续完善长效的激励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一致,共同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