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135 深市 宝利国际


首页 公告 宝利国际: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宝利航空装备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四架Ka-32A11BC型直升机交付合同的公告

宝利国际: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宝利航空装备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四架Ka-32A11BC型直升机交付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11-25

 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15-073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宝利航空装备投资有限公司签订
            四架Ka-32A11BC型直升机交付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利航空装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航空”或“买方”)与俄罗斯直升机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俄直公司”或“卖方”)在莫斯科签订了《江苏宝利航空装备投资有限公司与俄罗斯直升机股份公司4架Ka-32A11BC型直升机交付合同》(以下简称“交付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付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
    买方在完成所有使合同生效的必要手续后书面通知卖方,通知书上的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有效期直至各方履行所有的义务结束。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购机价款以美元支付,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存在不确定性。
    二、交付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俄直公司于2006年成立,主要从事生产、销售直升机及其相关服务,其管理下的“卡莫夫”公司是世界顶尖直升机设计局之一,从事各种用途的直升机研制。
公司与俄直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交易是公司首次向俄直公司购置四架Ka-32A11BC型直升机,以前年度公司与俄直公司未发生任何交易。
    3、公司向俄直公司购置四架Ka-32A11BC型直升机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付合同主要内容
    本次签订的交付合同共有29项条款和附件21项,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标的
    (1)四架Ka-32A11BC型直升机及所需安装设备。
    (2)随每架Ka-32A11BC型直升机一起交付的单套配件、地面支持设备和工具、运行和维修文件。
    (3)交付的Ka-32A11BC型直升机必须符合由ARIAC颁发的型号合格证(TC)以及由CAAC颁发的型号认可证(VTC)的标准。
    2、交货期
    (1)2016年交付两架Ka-32A11BC型直升机,交付时间为买方收到预付款后第11个月。
    (2)2017年交付两架Ka-32A11BC型直升机,交付时间为买方收到预付款后第16个月。
    3、支付条件
    (1)自卖方提交1份商业发票正本起20个日历日内,买方向卖方商业发票中指定的银行账户电汇支付直升机和设备总价的首付款。前两架Ka-32A11BC型直升机的首付款为总价的50%,后两架Ka-32A11BC型直升机的首付款为总价的30%。
    (2)剩余款项由买方开具信用证支付,支付行应征得卖方同意,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4、税费和许可证
    (1)所有的与该合同相关的税金、费用、保证金、关税和其他支出在卖方国家产生的由卖方支付,在卖方所在国以外产生的由买方支付。
    (2)买方承担费用,负责获得进口直升机、相关配件、工具进口的必要文件。
    (3)卖方承担费用,负责获得出口直升机和商品的必要文件。
    5、仲裁
    (1)在执行合同期间或因此而产生的所有争议将由各方协商解决。
    (2)如果各方无法在30天内达成一致协议,争议将会提交至国际商会的国际仲裁法庭根据相关法规判决。
    6、不可抗力
    (1)各方不承担因以下不可抗力导致的部分或者全部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除了已经支付给卖家的付款和已经支付但是直升机和商品没有交付对应的给买家的付款):地震、水灾、火灾、台风、飓风、军事敌对行动、瘟疫、破坏、因制裁导致的针对某些国家的贸易限制性措施和其他超出各方控制的情况。
    (2)上述情况须符合有极端性、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须发生在合同签署日之后,须超出各方能控制的范畴。
    7、其他条款
    该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使用英语和俄语双语。在各类争议解决中,文本解读将以俄语优先解释。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俄直公司购买的四架Ka-32A11BC型直升机将用于直升机融资租赁项目,即通过上海成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销售给国内客户。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我国通用航空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开展直升机融资租赁项目将有利于公司快速切入通用航空产业市场,为公司发展提供新动力,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转型升级发展的战略。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交付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宝利航空装备投资有限公司与俄罗斯直升机股份公司4架
Ka-32A11BC型直升机交付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