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沥青 公告编号:2013-037
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湖南长浏高速公路沥青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湖南省
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于2012年12月26日签订的《湖南高速公路沥青供应框架
协议》的约定,近日公司与湖南长浏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业主方,以下
简称“甲方”)、湖南省通泰工程有限公司长浏高速公路路面项目经理部以及湖
南省通盛工程有限公司长浏高速公路路面项目经理部(收货方,以下简称“丙方”)
签订了沥青采购合同。公司董事会现将合同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存在公司违反合同责任条款赔偿经济损失的风险。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湖南长浏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浏阳市荷花街道办事处西环村长浏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陈松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6年9月20日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的建设、管理、经营、养护及配套设施的制作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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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湖南省通泰工程有限公司长浏高速公路路面项目经理部
(1)负责人:汤浩南
(2)地 址:浏阳市焦溪乡东山村
3、湖南省通盛工程有限公司长浏高速公路路面项目经理部
(1)负责人:熊先勇
(2)地 址:浏阳市荷花区
公司与湖南长浏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省通泰工程有限公司长浏
高速公路路面项目经理部以及湖南省通盛工程有限公司长浏高速公路路面项目
经理部不存在关联关系,此前也无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产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
单价 数量 金额
序号 交易单位 产品名称
(元/吨) (吨) (元)
重交70号沥青 5,780 4,450 25,721,000
湖南省通泰工程有限公司长
1 橡胶沥青 5,900 1,500 8,850,000
浏高速公路路面项目经理部
SBS改性沥青 7,050 8,000 56,400,000
重交70号沥青 5,780 4,450 25,721,000
湖南省通盛工程有限公司长
2 橡胶沥青 5,900 1,500 8,850,000
浏高速公路路面项目经理部
SBS改性沥青 7,050 8,000 56,400,000
合计 27,900 181,942,000
注:上述价格为一次性全部锁定各沥青产品的价格。实际采购数量和金额以乙、丙双方确认
的实际签收及结算单为准。
2、合同签署完成时间:2013年7月18日。
3、合同生效条件: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4、供货时间: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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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各路面施工单位沥青混合料拌合场。
6、结算方式:
甲方承诺每个月的最后一日结算当月货款并支付给乙方,如果不能及时支付
就按总货款9%的年利率开始计息(计息期以货款发生的下一月1日起计算)。如
果甲方2014年10月31日逾期不能支付,甲方应承担每天总货款0.6‰的滞纳金给
乙方。乙方凭甲方施工单位提供的结算单和委托付款函到甲方办理付款手续,并
提供正式发票给丙方。
7、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时按量交货,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未按时
按量货款总值5%违约金。
(2)甲方如果中途退货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货款总值3%
的违约金。
(3)丙方如不能及时组织收货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乙方支付同该批次货
物价值相当的违约金。
(4)如违约金不能补足另一方的实际损失,则还需另行支付赔偿金。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总金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8.31%,根据合同约定的期
限以及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将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
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甲方形成依赖。
五、其他事项
合同中的业主方为湖南长浏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全
部货款由业主方直接向本公司支付。湖南长浏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属利嘉
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资本实力雄厚,履约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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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1、《沥青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