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沥青 公告编号:2012-032
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12 年 5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2 年 5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周德洪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镇江市北部滨水区基础设施 BT 建设项目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
议的议案;
公司与镇江市水利投资公司本着加快镇江城市建设的原则,依据镇江市城市
建设计划,通过双方的深度合作,全面推进镇江北部滨水区基础设施建设。
同意公司与镇江市水利投资公司签订的《镇江市北部滨水区基础设施BT建设
项目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向镇江市水利投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
公司为参与镇江市北部滨水区基础设施 BT 建设项目,向镇江市水利投资公
司提供 10,000 万元的项目合作资金,用于北部滨水区基础设施 BT 建设项目征地、
拆迁、安置等前期工作。公司通过参与该项目,一方面可以帮助公司获得上述项
目道路建设用沥青产品的独家供货权,以拓展公司主营产品专业沥青的销售渠
道,提高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并从中获取年利率 8.12%的资金回报;另
一方面可协助全资子公司江苏宝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联合中标方式参与 BT
项目建设,按工程进度获得一定的建设管理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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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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