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沥青 公告编号:2012-026
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湖南省南岳高速公路沥青产品购销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湖南省高速
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于2011年11月7日签订的《湖南高速公路沥青供应框架协议》
的约定,近日公司与湖南省南岳高速公路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
订了沥青产品购销合同。公司董事会现将合同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存在公司违反合同违约条款赔偿经济损失的风险。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新疆兴达公路工程部南岳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1)负责人:冯朝凯
(2)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烧田村
2、武汉东交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南岳高速公路第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1)负责人:黎命飞
(2)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恒大高速公路松木塘收费站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产品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序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易单位 产品名称
号 (吨) (元/吨) (元)
1
70号
重交沥青 3,100 5,130 15,903,000
新疆兴达公路工程部南岳
(下面层)
1 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项目
SBS
经理部
改性沥青 6,800 6,400 43,520,000
(中面层、上面层)
70号
重交沥青 3,000 5,130 15,390,000
(下面层)
武汉东交路桥工程有限公
SBS
2 司南岳高速公路第九合同
改性沥青 6,200 6,400 39,680,000
段项目经理部
(中面层、上面层)
高模量结构沥青直
9 12,078 108,702
投料(抗车辙剂)
合 计 19,109 114,601,702
注:上述合同中,70号重交沥青数量总计6,100吨,金额总计31,293,000元;SBS改性沥青数
量总计13,000吨,金额总计83,200,000元;高模量结构沥青直投料数量总计9吨,金额总计108,702
元。
2、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沥青路面工程结束后(2012年12月31
日)。
4、交货地点:甲方沥青拌和站。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开始供货后,每十天为一结算周期,最后一批供货
后所有货款均应在七日内办完结算手续。甲方向业主(建设方)出具委托付款手
续(该手续于本合同签订时一并出具给乙方),直接委托业主向乙方支付货款,
乙方向甲方出具沥青发票。
6、违约责任:
(1)除非《合同法》规定的不可抗力,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
合同条款,均视违约,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不收取甲方预付款并锁定价格和甲方就其承建工程所需的全部沥
2
青等材料均向乙方购买是双方相互合作的条件,任何一方违反,均视为违约,应
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因乙方工作失误原因造成生产、供货不及时,乙方承担甲方相关
的经济损失。
(4)如果因甲方工作失误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工期延长
额外增加的垫资费用。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总金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23%,根据合同约定的
期限以及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将对公司201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
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甲方形成依赖。
五、其它
截至目前,公司与湖南省浏醴、郴宁、衡桂、通平、大浏、南岳高速等六条
高速公路各施工单位的沥青产品购销合同均已签署完毕(详见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合同总金额合计为122,016.47万元,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的108.97%。
上述合同情况,详见公司下列公告:
1、2012年1月11日,《关于签订湖南省浏醴高速公路沥青产品购销合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2-001);
2、2012年1月18日,《关于签订湖南省郴宁高速公路沥青产品购销合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2-002);
3、2012年2月16日,《关于签订湖南省衡桂高速公路沥青产品购销合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2-004);
3
4、2012年2月22日,《关于签订湖南省通平高速公路沥青产品购销合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2-009);
5、2012年2月22日,《关于签订湖南省大浏高速公路沥青产品购销合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2-010);
6、2012年4月11日,《关于签订湖南省南岳高速公路沥青产品购销合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2-026)。
六、备查文件
1、《沥青产品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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