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江阴市云亭镇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4301-4316 房)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周德洪、周秀凤夫妇及公司股东周德生承诺:自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天安集团、袁亚康、朱培风、叶卫春、汪红兵、安凯源实业、陈永
勤、徐建娟、邹爱国、欧阳国金、张宇定、丁伟、汤双喜、徐基强承诺:自公司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周德洪、周秀凤、张宇定、汪红兵、陈
永勤、徐建娟和作为公司监事的股东丁伟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3
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1-9月财务数据及比较式资产负债表、2010年1-9
月比较式利润表、2010年7-9月比较式利润表以及2010年1-9月现金流量表。其中,
2010年1-9月的财务数据及对比表中2009年1-9月的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敬请投
资者注意。4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
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
人”或“宝利沥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34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400万股,网上发行1,600万股,发行价
格为36.46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
的通知》(深证上[2010]342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宝利沥青”,股票代码“300135”,其中网上定价
发行的1,60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10月26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 中证网, 网址
www.cs.com.cn ; 中国证券网, 网址www.cnstock.com ; 证券时报网, 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查询,故与其重
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10月26日
3、股票简称:宝利沥青5
4、股票代码:300135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000万元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0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股东名称
发行前
限售期
股数(万股) 比例(%)
周德洪 3,000 37.50 自2010 年10 月26 日起36 个月
周秀凤 1,736 21.70 自2010 年10 月26 日起36 个月
天安集团 250 3.13 自2010 年10 月26 日起12 个月
袁亚康 250 3.13 自2010 年10 月26 日起12 个月
朱培风 250 3.13 自2010 年10 月26 日起12 个月
叶卫春 200 2.50 自2010 年10 月26 日起12 个月
汪红兵 55 0.69 自2010 年10 月26 日起12 个月
安凯源实业 50 0.63 自2010 年10 月26 日起12 个月
陈永勤 45 0.56 自2010 年10 月26 日起12 个月
徐建娟 44 0.55 自2010 年10 月26 日起12 个月
邹爱国 27 0.34 自2010 年10 月26 日起12 个月
欧阳国金 23 0.29 自2010 年10 月26 日起12 个月
周德生 19 0.24 自2010 年10 月26 日起36 个月
张宇定 18 0.23 自2010 年10 月26 日起12 个月
丁伟 12 0.15 自2010 年10 月26 日起12 个月
汤双喜 11 0.14 自2010 年10 月26 日起12 个月
徐基强 10 0.13 自2010 年10 月26 日起12 个月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周德洪、周秀凤夫妇及公司股东周德生承诺:自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6
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天安集团、袁亚康、朱培风、叶卫春、汪红兵、安凯源实业、陈永
勤、徐建娟、邹爱国、欧阳国金、张宇定、丁伟、汤双喜、徐基强承诺:自公司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周德洪、周秀凤、张宇定、汪红兵、陈
永勤、徐建娟和作为公司监事的股东丁伟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
400 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 个
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1,6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 目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
所持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非交易日顺延)
一、首次公
开发行前
的股份
周德洪 3,000 37.50 2013 年10 月26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周秀凤 1,736 21.70 2013 年10 月26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天安集团 250 3.13 2011 年10 月26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袁亚康 250 3.13 2011 年10 月26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朱培风 250 3.13 2011 年10 月26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叶卫春 200 2.50 2011 年10 月26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汪红兵 55 0.69 2011 年10 月26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安凯源实业 50 0.63 2011 年10 月26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陈永勤 45 0.56 2011 年10 月26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徐建娟 44 0.55 2011 年10 月26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邹爱国 27 0.34 2011 年10 月26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欧阳国金 23 0.29 2011 年10 月26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7
周德生 19 0.24 2013 年10 月26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张宇定 18 0.23 2011 年10 月26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丁伟 12 0.15 2011 年10 月26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汤双喜 11 0.14 2011 年10 月26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徐基强 10 0.13 2011 年10 月26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二、首次公
开发行的
股份
网下询价发
行的股份
400 5.00 2011 年1 月26 日(股票上市之日起3 个月)
网上定价发
行的股份
1,600 20.00 2010 年10 月26 日(股票上市之日)
合 计 8,000.00 1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