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变 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马仲康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马仲康先生因工作分工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马仲康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马仲康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马仲康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马仲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马仲康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任朝颖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任朝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董事简历
任朝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73 年,大学本科学历。
1995 年 7 月至 1999 年 10 月,在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任职;1999 年 10 月起,
任职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后历任内蒙古分公司、重庆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2017 年 11 月至今,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任朝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任朝颖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