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24-097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2.80 万股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1 人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61 元/股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上市日期:2024 年 11 月 29 日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 年 4 月 25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七)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情况说明
(一)暂缓授予日:2024 年 10 月 29 日
(二)授予对象:公司董事夏欣才先生。
(三)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授予数量:22.80 万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授予价格:3.61 元/股。
(七)暂缓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第一类 占授予第一类 占草案公告日
限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总 公司股本总额
量(万股) 额的比例 的比例
夏欣才 中国 董事 22.80 5.06% 0.01%
注:公司董事夏欣才先生的近亲属在首次授予日(2024 年 5 月 31 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
根据《证券法》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暂缓向夏欣才先生授予 22.8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确定授予日。
截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夏欣才先生的限购期已满,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以 2024 年 10 月 29 日作为授予日,
向激励对象夏欣才先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2.80 万股,授予价格为 3.61 元/股。
(八)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九)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40%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十)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或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1%;
或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1%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3%;
或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3%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十一)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综合系数,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比例按下表确定:
考评结果 优秀(S) 良好(A) 合格(B) 不合格(C)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其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若激励对象考核当年由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的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披露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情况一致。
四、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暂缓授予的董事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10 月 29 日,本次授予登记完成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29 日。
六、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1月 22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463
号验资报告,验证结果如下:经我们验证,截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止,贵公司己
收到授予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缴纳资金额合计捌拾贰万叁仟零捌拾元整(¥823,080.00)。
七、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7,003,675 14.57% +228,000 277,231,675 14.58%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24,070,026 85.43% -228,000 1,623,842,026 85.42%
总股本 1,901,073,701 100.00% 0 1,901,073,701 100.00%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