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3
月 22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一) 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 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影响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重大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关于有关市场传闻提到公司已与月之暗面公司(Kimi)达成战略合作的情况说明如下:Kimi 的模型能力、应用场景以及月之暗面公司的技术研发方向与公司所处行业应用高度契合。目前公司与月之暗面公司保持着密切的沟通,但暂无任何书面协议落地。公司坚持科技创新,践行影视与科技的融合共生发展,公司愿与科技企业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为新一轮文化视听产业发展做出贡献。
(四)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拟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正在有序筹备中,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相关业绩信息。
3、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