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部分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策影视”)于 2021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部分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70,573.57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46 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45,4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27,00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5,909,326.56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711,090,673.44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到账,并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1〕158 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第 7873 号)审
验,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 70,573.57 万元,现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 2021 年 5 月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拟
序号 投资总额 31 日以自筹资
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额 置换金额
金预先投入金额
1 影视剧制作项目 261,256.00 173,398.96 70,573.57 70,573.57
超高清制作及媒资 — —
2 10,384.46 9,692.00
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6,909.04 36,909.04 — —
合计 308,549.50 220,000.00 70,573.57 70,573.57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在《华策影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等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部分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70,573.57 万元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部分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华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策公司以自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华策影视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华策影视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