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19-038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1,223,242.2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分别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1,122,324.22元,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69,098,791.41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0,138,856.71元,年末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3,027,341,145.44元。
鉴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核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权益暨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7,603,82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773,277,521股变更为1,755,673,701股。
2018年度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回购注销的17,603,820股限制性股票不参与本次分红,以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1,755,673,701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26,335,105.5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尚处于成长期,且主营业务资金需求量较大,本次审议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处于成长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盈利状况和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前提下,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