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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策影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1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138人,可行权数量为3,911,960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22%;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181人,可解锁数量为8,979,28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51%;

    2、本次行权/解锁事宜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已满足。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5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拟向338名激励对象授予1,144.53万份股票期权和2,855.4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
为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6日,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后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17年7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07元/股调整为10.04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04元/股调整为5.01元/股,并确定授予日为2017年8月1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5、2017年8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的公告》和《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其中,股票期权实际授予数量为11,146,900份,实际授予人数为161人,期权代码为036253;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数量为23,078,700股,实际授予人数为195人,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8月28日。

    6、2018年5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各项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决定向7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80万股,授予价格为5.58元,并确定2018年5月30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因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04元/股调整为10.00元/股。

    7、2018年7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50,500股,实际授予人数为74人,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7月25日。

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了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出具了核查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的说明

    (一)股票期权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件。
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业绩考核目标: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7年度,公司
2017年净利润不低于6.5亿元,或营业实现营业收入52.46亿元,激励成本摊收入不低于52亿元。(上述“净利润”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指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6.56亿元,高于股权激励计划所设定的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考核指标。

4、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23名原激励对象离职,其持有的股票期
根据公司制定的《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权需注销,其余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标,满足行权条件。
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
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
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
定其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
可行权/解除限售数量=标准系数×个人
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数量。

  (二)限制性股票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件。
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业绩考核目标: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7年度,公司
2017年净利润不低于6.5亿元,或营业实现营业收入52.46亿元,激励成本摊收入不低于52亿元。(上述“净利润”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指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6.56亿元,高于股权激励计划所设定的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考核指标。

4、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17名原激励对象离职,其持有的限制性
根据公司制定的《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股票需全部或部分回购注销,其余激励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对象绩效考核均达标,满足行权条件。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

定其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
可行权/解除限售数量=标准系数×个人
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数量。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3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911,960份;同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8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979,280股。

  三、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股票期权

    1、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可行权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本次可行权数量  本次可行权的比
                              数量(份)        (份)            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9,779,900        3,911,960          40%

(业务)骨干(共计138人)

          合计                9,779,900        3,911,960          40%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0.00元/股

    4、行权方式期限: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期限为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结束后12个月内。

    5、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定期报告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定期报告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限制性股票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本次可解锁的数  本次可解锁
                                  票数量(股)      量(股)      的比例

    金骞            董事          2,000,000        800,000        40%

  王玲莉          财务总监          820,000        328,000        40%

    高远          原副总裁、        780,000        312,000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