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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策影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3

 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18-034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4,432,746.5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09,232,508.16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分别计提法定盈

余公积金30,923,250.82元,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

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336,862,764.37 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93,583,375.06元,年末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2,984,761,083.79元。

    2017年度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769,704,221股为基数,按

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7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65,479,056.18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尚处于成长期,且主营业务资金需求量较大,本次审议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其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尚处于成长期,且主营业务资金需求量较大,本次审议的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董事会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