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15-005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的34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共计583.44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简述
1、2011年7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1年7月15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适应性修订,形成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2011年11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1年11月29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1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等。
6、2011年1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为760.7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相应调整为685.95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24.87元;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74.8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首期授予的议案》,同意授予56名激励对象685.95万份股票期权,同时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11年12月27日。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调整后首期激励对象人数为48人,首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263.1万份,行权价格为12.34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49.6万股;
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首期授予的4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共计378.93万份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将预留股票期权149.6万份授予13名激励对象,授予日为2012年12月26日,行权价格为17.19元。监事会核实并同意本次调整、行权和授予事项。全体独立董事就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3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调整后首期激励对象人数为44人,首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429.461万份,行权价格为8.17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24.4万股,行权价调整为11.41元。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对象调整的议案》,对调整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3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进行调整和对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统一注销的议案》,决定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名下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并集中统一办理已取消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共计注销17人441.9万份,其中首期授予激励对象16人426.9万份,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人15万份;
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同意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的41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共计491.13万份股票期权;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同意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1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共计104.7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对注销事项和行权名单进行了核查。全体独立董事就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37人,期权数量调整为8,372,340份,行权价调整为8.13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1.37元。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对调整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股票期权调整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5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同意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的34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共计583.44万份股票期权。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部分设定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的行权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出现前述情形,满足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出现前述情形,满足条件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3、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2013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13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 为15.87%;201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于11%,2013年较2010年的净利润增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长率不低于130%。 83,325,068.03元,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为216,126,604.92元,增长率为
159.38%,高于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
130%,满足条件。
4、公司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归 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09年、
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司 2010年、201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 东的平均净利润为101,894,060.82元,
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
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平均净利润为89,238,041.10元,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等待期2013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分 别 为 元 258,264,718.28 、
216,126,604.92元,均高于授权日前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为负,
满足行权条件。
5、在当年度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满
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规定,激励对象绩 足行权条件。
效考核合格。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已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1、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2、第三 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占本期股票期权总量 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