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
五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青松股份中山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名。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范展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已经 2023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范展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范展华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名单
战略委员会 林世达 林世达、范展华、董皞
审计委员会 唐清泉 唐清泉、董皞、林世达
提名委员会 董皞 董皞、钱晓明、范展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钱晓明 钱晓明、唐清泉、范展华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范展华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范展华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及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欧阳汝正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林悦聪先生、骆棋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欧阳汝正先生、林悦聪先生、骆棋辉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骆棋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骆棋辉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汪玉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汪玉聪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肖辉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肖辉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程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程莉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
范展华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纺
织工程(非织造布)专业,工学学士。曾任珠海三信水刺无纺布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技术部经理,广州市海珠区美之助无纺布制品厂厂长,自 2004 年起作为诺斯贝尔(中山)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诺斯贝尔(中山)无纺日化有限公司”、“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斯贝尔”)创始人之一,曾任该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7 月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裁,2021
年 7 月至 2022 年 10 月担任本公司代理董事长,2022 年 10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
事长,兼任子公司诺斯贝尔董事及总经理,广东诺斯贝尔健康护理用品有限公司、中山诺斯贝尔日化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广东丽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市化妆品行业协会会长。
截至本公告日,范展华先生及其配偶合计持有公司 12,851,045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2.49%。范展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欧阳汝正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历任
香港郑锦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香港汉华评值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评估师、香港高和兴业集团财务经理、香港中建电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建科技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香港天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新加坡清美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2011 年 10 月至 2019 年 4 月担任诺斯贝尔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 年 4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战略投资部经理,兼任子公司诺斯贝尔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欧阳汝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配偶持有本公司股票1,644,880 股。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林悦聪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院(荣誉)
学士、伦敦大学法律(荣誉/海外)学士。曾担任牛奶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萬寧区域经理、屈臣氏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零售业务经理、无添加贸易(上海)有限公司(FANCL)中国区营运经理、香港电讯(大众市场)助理副总裁、三星电子(香港)有限公司零售市场部副总监。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林悦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骆棋辉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曾
担任广东纵横天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兼证券事务代表、广东明家联合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