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松股份”)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5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3 年 7 月 21 日下午在青松股份中山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展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提名范展华先生、林世达先生及林悦聪先生等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提名董皞先生、唐清泉先生及钱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 及 独 立 意 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同 日 刊 登 于巨 潮 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5:30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