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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32 深市 青松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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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07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2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披露的《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重大风险提示”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风险因素做出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重组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拟收购资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诺斯贝尔(香港)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中山市腾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腾逸源远一号私募基金、中山合富盈泰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协诚通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瑞兰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持有的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51%的股份,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21日、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2018-072、2018-077、2018-078、2018-084、2018-085)。

    2018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2018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

    2018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一)》”)。针对《问询函(一)》中提及的事项,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和相关各方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复,并对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披露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27日开市起复牌。

    2018年12月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4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二)》”),要求公司就该《问询函(二)》中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2月11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

    目前,公司正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和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二)》所涉及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答复工作。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30日发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相关部门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取得相关部门核准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