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5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8月11日(星期四)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建阳市回瑶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柯维龙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88,000,97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693%。
公司在任董事5人,5人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均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和金、
王俊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就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列明的提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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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
的议案》
为了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 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同时围绕公司既
定的做强做大松节油深加工产业链的发展战略,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
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2011 年 7 月 20 日,公
司与张家港亚细亚的所有股东签署了《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
同》。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于 2011 年 7 月 19 日出具的以 2011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审计、评估报告,经
双方充分协商,张家港亚细亚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1,780 万元。
(1)表决情况:同意88,000,977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和金、王俊见证,见证律师
认为: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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