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唐
智控”、“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92 号),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64,017,65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53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9,999,995.27 元,扣除发行费用11,537,259.93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78,462,735.3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2-00065 号)以及《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 第 2-00066 号)。
(二)本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 目 金额(元)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 938,978.42
加:募集资金专户之间往来款项 124,821,785.89
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归还金额 100,000,000.00
加:2023年度赎回理财产品金额 35,000,000.00
加:2023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15,616.38
减:募集资金专户之间往来款项 124,821,785.89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的金额 100,000,000.00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33,854,323.71
减: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金额 32,303.73
项 目 金额(元)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67,967.3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照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本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 5840000010120100627095)、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账号 79300078801300002146),开设了 2 个 A 股
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英唐极光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唐极光”)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 5840000010120100641972)开设了 1个 A 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下设理财账户;本公司子公司香港英唐极光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极光”)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
NRA5840000511420100002156、账号 NRA5840000512720100000321)开设了 2 个 A 股普通
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本公司子公司英唐极光微技术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极光”)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 NRA5840000511420100002287、账号
NRA5840000512720100000290)开设了 2 个 A 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840000010120100627095 440,313.60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9300078801300002146 15,575.81 活期
深圳后海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840000010120100641972 1,198,336.18 活期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840000510121800012058 19.47 理财账
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NRA5840000511420100002156 340,252.70 活期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NRA5840000512720100000321 1,136.87 活期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NRA5840000511420100002287 131,850.20 活期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NRA5840000512720100000290 640,482.53 活期
合计: 2,767,967.36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以理财形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为 82,000,000.00 元,明
细如下:
发行银行 产品名称 金额(元) 预期收益率 起始日 到期
(%) 日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七天通知 82,000,000.00 1.75 2022 年 10 月 --
司深圳分行 存款 25 日
合计 -- 82,000,000.00 -- --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设立银行账户专户存放募集资金,2022 年 8 月 2 日本公司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8月 3 日本公司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英唐极光设立银行账户专户存放募集
资金,2022 年 10 月 11 日英唐极光、英唐智控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 9 月 22 日,香港极光、英唐智控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签订了《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 年 9 月 22 日,日本极光、英唐智控与中
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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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2023 年 9 月 22 日,日本极光、英唐智控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 年 11 月 27 日,香港极光、
英唐智控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所有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所有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将“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MEMS 微振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两个实施主体和两个实施地点。即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实施主体香港极光、日本极光,新增香港和日本两个实施地点。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上述资金已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