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2-073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胡庆周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庆周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27,866,263股,占其所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比例79.9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24%;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16,076,263股,占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10.0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1%。
2.相关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若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胡庆周先生所持股份的被动减持。
法院强制执行引发的后续被动减持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
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
胡庆周先生的通知,获悉胡庆周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
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占其 是否
股东名 大股东 本次冻结 所持股 占公司总 为限 起始日 到期日 司法冻结 司法冻结原因
称 或一致 股数(股) 份比例 股本比例 售股 期 执行人
行动人
2022年8 2025年8 武汉市江 股份质押违约
胡庆周 是 16,076,263 10.05% 1.41% 否 月23日 月22日 汉区人民 金纠纷
法院
注:表格中的数据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本次股份冻结的原因说明
根据胡庆周先生提交的《关于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告知函》,其上述股份司法冻结的原因是胡庆周先生与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管”)的股份质押违约金纠纷事项引起的,涉及金额约 0.88 亿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冻结原因
胡庆周先生自 2016 年起,通过股份质押回购的方式向长江资管融资,长江资
管利用强势缔约方地位及格式合同的优势,在先期质押合同利率 6.2%/年的基础上,将利率提高至 13%/年,除此之外还要求支付 11%/年的违约金,合计 24%/年。截止2021 年 7 月,胡庆周先生向长江资管偿还了全部质押股份融资的本金及利息,但双方就 11%的违约金(合计金额 0.88 亿)产生争议,长江资管以此为由继续对胡庆周先生剩余的 1,607.63 万股股份质押冻结。虽然双方一直通过协商、和解等方式沟通解决,但未能达成一致。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判决支持了长江资管的主张,现长江资管向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申请对上述已质押的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并不排除进行司法拍卖的可能。
(2)根据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所示:
①长江资管收取利息金额超过 24%/年,属于法律和政策禁止的高利贷
根据《民法典》第 680 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
议纪要》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区别对待金融借贷与民间借贷,并适用不同规则与利率标准……充分发挥司法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目前民间借贷标准仅为 14.6%/年,现行政策本质要求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不应
高于民间借贷利率。胡庆周先生已经按照 13%/年的标准向长江资管加倍支付全部利息,在此基础上长江资管再次要求 11%/年的违约金,再加上此前已非法收取的“砍头息”、“利息税”,导致综合成本远超 24%/年,明显属于法律和政策禁止的高利贷。
②长江资管本息结清,未发生实际损失,收取高额违约金违反规定
我国法定民事责任以“填补损失”为原则,根据《民法典》第 585 条、《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 29 条规定,违约金数额依法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 30%。
长江资管合同期内利率仅为 6.2%/年,属于行业平均利率,而胡庆周先生已经
偿还全部本金,并按 13%/年加倍支付全部利息。长江资管在本息结清风险化解的前提下,已经获得了双倍以上的高额投资回报,继续要求 11%/年的违约金不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胡庆周先生认为长江资管的诉求和两审法院的判决不合理。为维护自身及公司的合法利益,胡庆周先生已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受理立案,其还将继续通过其他途径与长江资管就和解事宜进行沟通。
3.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庆周先生所持股份除上述被冻结情况外,无其他历史冻结或新增冻结的情况:
持股数量 占公司 累计被冻结数 累计被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 总股本 量(股) 标记数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比例 量(股)
胡庆周 159,967,455 14.07% 16,076,263 - 10.05% 1.41%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庆周先生质押股份数量为
127,866,263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79.9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24%;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16,076,263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10.0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1%。
2.本次16,076,263股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3.除本次披露的股份冻结事项外,胡庆周先生无其他股份被冻结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若已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胡庆周先生所持股份的被
动减持行为。法院强制执行引发的后续被动减持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胡庆周先生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