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56.30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2020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87%。其中,首次授予1,6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54%,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2.5%;预留授予3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3%,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7.50%。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96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参照首次授予的定价方式确定。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62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确定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执行。
5、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之日起 2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之日起3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之日起5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授出,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归属安排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授出,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40%
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16年-2019年四年营业收入均值(489,790.21万元)与2019年营业收入
值(492,027.63万元)作为参考,选取两者之间孰高值作为考核基数,对2021年-2023年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考核期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19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年 10% 8%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 15% 13%
第三个归属期 2023年 20% 18%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归属比例(X)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A≥Am X=100%
2019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 An≤A<Am X=80%
(A)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指,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已经剔除上市公司已剥离或正在进行剥离的,且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经营主体在对应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创泰、怡海能达、彩昊龙、鑫三奇、华商维泰等共计 30 家经营主体(含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经营主体);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7、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划分为3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考核结果(S) S≥85 85>S≥70 70>S
评价标准 优秀 良好 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2020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20年10月18日至2020年10月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11月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136)。
3、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138)。
4、2020年11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11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变动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5.0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有1人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为“良好”,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80%,其在第一个归属期内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部分不得归属,涉及的限制性股票为1.20万股,由公司作废。综上,本次拟作废限制性股票共计126.20万股。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2022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5.0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有1人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为“良好”,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80%,其在第一个归属期内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部分不得归属,涉及的限制性股票为1.20万股,由公司作废。综上,本次拟作废限制性股票共计126.20万股。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