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 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唐智控”或“公司”)于 2022
年 3 月8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将于 2022年 3 月 18 日上午10:00 至 11:00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如期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公司现有董事 9 名,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监事会
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庆周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第三
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海军先生、吴波先生、任杰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3,805.22万元(“元”指人民币元,以下同),同比下降39.16%;实现营业利润15,068.82万元,同比下降28.1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2,882.23万元,同比下降89.28%。
公司2021年度报表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82.23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166.25万元。截止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6,422.94 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6,144.51 万元。
截至 2021 年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当前正处
于业务转型升级的时期,对资金需要较大,为满足公司后续日常经营和产业转型升级对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05)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了明确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
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客观、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同时公司内控制度得到完整、合理和有效的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
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预算,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金融服务机构)新增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保理、信用证、商业汇票、国内国外保函及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等),融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间签署并履约的融资及其相关协议截止期限以双方协议约定为准,不因额度有效期到期而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融资公司 融资对象 拟融资金额 融资用途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及非银 100,000 用于补充日常经
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行金融机构 70,000 营所需的流动资
华商龙科技有限公司 (含金融服 75,000 金
深圳市海威思科技有限公司 务机构) 15,000
海威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5,000
柏建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10,000
上海宇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深圳市优软科技有限公司 5,000
日本英唐微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310,000
在上述融资额度有效期内,公司及上述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为上述各项融资项下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合计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1 亿元(或等值外币)。
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9.5 亿元(或等值
外币),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将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金融服务机构)申请,具体融资额度、担保措施等相关内容均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 东大会 授权 公司 法定代 表人 或法 定代 表人指 定的 授权 代理人 签署 前述 融资及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及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认为:上述融资及担保主体,均为公司业务体系内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其快速发展提供必需的资金保障,是实现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及业绩增长的必要保证,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同时,上述主体经营状况整体较好,为其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较小,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且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相违背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商龙”)、上海宇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宇声”)、华商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龙科技”)、北京北商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北商龙”)、厦门市华商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商龙”)日常经营活动中获得更高的应付账款授信额度与更长的账期,从而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更好地开展业务,公司、深圳华商龙拟为深圳华商龙、上海宇声、华商龙科技、北京北商龙、厦门华商龙在相应供应商的应付账款提供不超过49,373.1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交易对方 担保事项 担保金额
深圳华商龙 松下电器机电(中国)有限公司 人民币 10,000
上海宇声 人民币 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