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31 股票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0-112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9 月 29 日,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唐智
控”或“公司”)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现有监事 5 名,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其中1名监事以通讯投票方式参与表决,其余全部以现场投票方式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昂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届满,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及
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推进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提前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席位由原来的 5 位调整为 3 位。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
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现提名吕玉红女士、莫丽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监事的职责。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推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提前进行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席位由原来的 5 位调整为 3 位。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换届完成后,需要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项目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
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可以设副主席。 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可以设副主席。
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 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
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 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
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 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
第一百 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 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八十六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条 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 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
会会议。 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
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 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
例为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 例为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
修订。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进行确认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签署后,原《股权转让协议》13.2 条关于因约定金额逾期支付
而收取乙方每日 0.5‰的违约金条款不再执行,替换为乙方在交割完成后延期超过 5 个工作日未能出具解付资金的联合指令,乙方应赔偿 1 亿元人民币;13.5条(3)项认定单方面放弃交易并赔偿 1 亿人民币的行为由《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30、60 工作日,乙方未能完成约定金额付款替换为《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未能支付全部收购价款。
上述条款的修订是考虑到实际交易支付路径及所需履行程序周期超出双方此前预估的这一客观现实;同时,相关的条款设定本意是为保障本次交易能够顺利实施,用于弥补如果某方不完成交易所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鉴于当时交易完成在即,交易无法完成风险极低,为了最终交割的快速顺利完成,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得以快速顺利完成。截至本公告
披露之日,本次公司出售重大资产暨关联交易已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完成标的资
产的过户,14.8 亿股权转让对价已经完成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相应的《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完成资产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8)。
虽董事会审批签署《补充协议》属于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事项,但鉴于上述《补充协议》的签署替换了原协议的违约金条款,据此,英唐创泰无需依据《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按照每日 0.5‰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及另行支付视同单方面放弃交易的违约金,属公司放弃权利范畴,现提交股东大会对《补充协议》内容及签署该协议进行确认。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吕玉红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郑州大学经济系金融专业经济学学士。1987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新乡市分行,深圳市宇声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等,先后任职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行政人事总监、供应链总监等职,2018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副总裁职务。
吕玉红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 莫丽娟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81年出生,本科学
历,先后毕业于成都工业学院会计专业、北京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专业。在2001年至2008年期间,曾就职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会计、信用主管职务;2008年至2017年期间,曾就职于雅昌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任信控经理、风控总监职务;2018年1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任风控副总裁职务。
莫丽娟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