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19-036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3日,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英唐智控”或“公司”)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五路英唐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现有董事9名,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9名。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庆周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海军先生、吴波先生、任杰先生及2018年离职独立董事的王成义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1,410.67万元,同比增长63.71%;实现营业利润26,299.11万元,同比增长24.9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054.81万元,同比下降了1.72%。
公司2018年度报表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了明确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客观、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2018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548,136.85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5,705,054.97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69,262,041.87元,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41,604,593.78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
更好的兼顾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方案: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
1,069,526,4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1,390,528.52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事前审议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年度董事会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参照深圳地区及本行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一般水平,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针对2019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激励制度》,董事会经审核认为提案中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符合深圳地区及本行业薪酬一般水平标准,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年度薪酬
基本薪酬(元/年) 绩效薪酬(元/年)
胡庆周 董事长 1,800,000 个人绩效薪酬=年度基本薪酬
黄泽伟 副董事长 1,500,000 *50%*(公司年度经营系数*N*P
+公司资本运营绩效系数
钟勇斌 董事、总经理 1,500,000 *M*Q)(详见《董事、高级管
许春山 董事、财务总监 1,200,000 理人员薪酬管理及激励制度》,
刘 林 董事会秘书 1,200,000 此制度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
批后通过方可生效。)
甘礼清 董事 120,000
许鲁光 董事 120,000
任 杰 独立董事 120,000
吴 波 独立董事 120,000
高海军 独立董事 120,00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事前审议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激励制度》、《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年度董事会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同时公司内控制度得到完整、合理和有效的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经营预算,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保理、信用证、商业汇票、国内国外保函及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等),融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间签署并履约的融资及其相关协议截止期限以双方协议约定为准,不因额度有效期到期而终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融资公司 融资对象 拟融资金额 融资用途
英唐智控 50,000
深圳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华商龙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及非银 80,000 用于补充日常
青岛英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行金融机构 80,000 经营所需的流
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 10,000 动资金
深圳市海威思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 370,000
合计 700,000
在上述融资额度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对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合计总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70亿元(或等值外币)。对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下属控股公司的少数股东原则上需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
公司将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具体融资额度、担保措施等相关内容均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就本次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额度事项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该总融资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银行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它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2019年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