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8-152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8月31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7,897,7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10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10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10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股票期权调整事项
由于公司派发股票红利,应对已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代码:036204)行权价格将由17.512元调整为17.312元。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代码:036247)行权价格将由13.634元调整为13.434元。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代码:036287)行权价格将由15.033元调整为14.833元。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0楼,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方媛
咨询电话:0755-83481391
传真电话:0755-83890344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