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4-071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5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14年4月29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范围。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公司A股普通股。
2、标的股票的来源: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的新国都股票。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涉及的激励对象包
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激励对
象名单已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具体分配如下表:
激励对象 获授权的股票期权数 约占本次授予股票期 约占公司股本总额
量(万份) 权的比例(%) 的比例(%)
6,463,400 97% 5.6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骨干员工(159人)
200,000
预留股票期权份数 3.00% 0.17%
合计 6,663,400 100% 5.83%
鉴于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易敏、李晶旺、段挺东、涂祥
荣、马垚鑫、李维、梁仰忍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公司于2014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授予的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
整。公司本次激励对象人数由159人调整为152人,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数由646.34万份调整为622.84万份,预留股票
期权数20万份不变。
调整后的具体分配如下表:
激励对象 获授权的股票期权数 约占本次授予股票期 约占公司股本总额
量(万份) 权的比例(%) 的比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6,228,400 96.89% 5.4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骨干员工(152人)
预留股票期权份数 200,000 3.11% 0.17%
合计 6,428,400 100% 5.62%
4、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本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股票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
第1个行权期 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 20%
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
第2个行权期 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 40%
止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
第3个行权期 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 40%
止
(2)预留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股票期权数量比例
自该部分预留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第
第1个行权期 1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1 50%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
第2个行权期 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 50%
止
在行权期内,若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股票期
权行权。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