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二零一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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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本激励计划拟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中,
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无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各自的配偶和直系近亲属。本次全部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
的股权激励计划。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都”或“本公司”、“公
司”)拟授予激励对象68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
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新国都股票的权利。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新国
都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三、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680万股,占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11,430万股的5.95%。
为体现长期激励效应,本激励计划分两次授予给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
660万份,占本计划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97.06%,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总股本的
5.77%;预留20万份,占本计划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2.94%,占本计划签署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0.17%。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5.32元,该行权价格为
下列价格中较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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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为15.32
元;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三十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
价为14.62元。
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时由董事会决定。其行权价
格取下列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授予该部分期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
价;
(2)授予该部分期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
均收盘价。
五、新国都股票期权行权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股票期权行权前若公
司增发股票,行权价格不做调整。
新国都股票期权行权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股
票期权行权前若公司增发股票,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不做调
整。
六、行权安排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
行权期 行权时间 票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第1个行权期 2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第2个行权期 4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第3个行权期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预留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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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
行权期 行权时间 票期权数量比例
自该部分预留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第1个交
第1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第2个行权期 5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注:本计划中预留的20.00万份期权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首次授权日至首次授权日之后12
个月内授出。
在行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