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4-002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1 月 2 日,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在新疆、河北、广西等地分别设立 4 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在新疆昌吉州设立昌吉泰胜风能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昌吉泰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公司认缴 100%出资额。
2.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汉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汉能源”)在河北张家口市设立中汉能源(张家口)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中汉张家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中汉能源认缴 100%出资额。中汉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泰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投资”)持股 60%的控股子公司。
3.中汉能源在广西钦州市设立中汉能源(钦州)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中汉钦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00 万元,中汉能源认缴 100%出资额。
4.中汉能源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电建”)、钦州市钦南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南发投”)在广西钦州市合资设立广西华中钦州能源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华中钦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 万元;中汉能源认缴出资人民币 2,400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60%;华东电建、钦南发投各认缴出资人民币 800 万元,各占出资总额的20%。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建、钦南发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华东电建
名称: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 22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时雷鸣
注册资本:246,363.2376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工程项目总承包,国内外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咨询、监理、检验检测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海洋工程勘察,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工程施工,境外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部门勘测、设计、咨询、监理劳务人员,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其实际控制人。
华东电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钦南发投
名称:钦州市钦南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钦州市钦南区南珠东大街 4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其南
注册资本:51,4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资产和资本管理服务;整体城镇化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城镇商业设施建设、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环境设施建设、城镇文化教育卫生设施建设、城镇便民商业设施建设、城镇和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和土地复垦土地整治和整理;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区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钦州市钦南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持有其 100%股权,为其
实际控制人。
钦南发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昌吉泰胜风能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1. 出资方式
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出资。
2.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经营范围:风电设备、光电设备制造、安装;风电设备、光电设备及其辅件销售;风电与光伏发电及其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各投资人认缴的出资额和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万元 100% 货币
(二)中汉能源(张家口)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1. 出资方式
中汉能源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出资。
2.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各投资人认缴的出资额和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中汉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3,000 万元 100% 货币
(三)中汉能源(钦州)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1. 出资方式
中汉能源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出资。
2.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各投资人认缴的出资额和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中汉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2,400 万元 100% 货币
(四)广西华中钦州能源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1. 出资方式
中汉能源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出资。
2.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各投资人认缴的出资额和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中汉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2,400,万元 60% 货币
2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800 万元 20% 货币
3 钦州市钦南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00 万元 20% 货币
上述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上述三家持股 100%子公司的事项无需签署对外投资协
议,中汉能源投资设立持股 60%的子公司华中钦州(以下称“合资公司”)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钦州市钦南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汉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一)投资金额及支付方式
三方共同出资注册成立合资公司,具体开展“钦州市钦南区风电混凝土塔筒预制示范基地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定为人民币 4,000 万元,甲、乙、丙
各方股比分别为 20%(800 万元)、20%(800 万元)和 60%(2,400 万元)。在公司成立
后的 60 日内,三方需完成公司注册资金的实缴工作(如果任何一方以其名下全资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的,其全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 4,000 万元)。
(二)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合资公司管理人员由三方商议委派(具体见合资公司章程约定),各自委派的相关人员薪酬由各自承担,合资公司聘任的其他人员薪酬标准参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执行。(三)违约条款:
在本协议签订后,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合资公司仍无法成立的,各方解除协
议,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不履行义务,导致项目无法达到开工条件、建设投产的,乙、丙双方有权终止协议,合作终止。乙、丙双方不履行义务,在合资公司设立后 60 天内,不开工建设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合作终止。
(四)生效条件及退出机制
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合作期间,任何一方需要退股的,需提前和其他两方商议。任何一方需要转让其名下部分或全部股权的,必须经得其他两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交易变更。
(五)其他重要内容
自三方签订本协议建立合作后,钦州市内任何一方均不再与其他第三方或自主开展风电混凝土塔筒业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协议尚未签署。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相关投资主体届时签
署具体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1.投资昌吉泰胜的目的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发展目标的逐步落实,新疆作为国家“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区域以及“十四五”目标纲要中九大清洁能源基地之一,将是未来风电发展的重要市场;同时,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国家加快对风电等清洁能源发展的推动,也给新疆地区产品出口带来了机遇。公司在新疆深耕布局多年,目前在新疆东部以及准东地区拥有的哈密、木垒生产基地产能合计约为 15 万吨。虽然公司在新疆地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却由于产能不足而难以消化相关区域的市场需求,因此,公司认为在新疆昌吉新建一个生产基地是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