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3-042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上海泰胜风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包括下属的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或等额外币)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
行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有效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利率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发展以及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 投资金额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或等额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在决议有效期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不超过 11 亿元。
3. 投资方式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包括:
(1)银行中低风险结构性存款和理财类产品、券商收益凭证;
(2)中低风险债券、结构性票据、固定收益基金;
(3)中低风险资产管理计划;
(4)中低风险信托计划。
银行中低风险理财类产品、券商收益凭证、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期限不超过十八个月;中低风险债券、结构性票据、资管计划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中低风险信托计划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合理选择理财产品。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同意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4. 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5. 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或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由于受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存在一定的利率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或者理财本金安全,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投资内控制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5)截至目前,公司历次理财投资及收益情况良好。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购买理财产品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2.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3.通过进行适度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投资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下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或等额外币)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同意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监事会意见: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或等额外币)购买理财产品的全部方案,
有效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泰胜风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4.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